供应商印制唛头前,先准备一份逐箱装箱单,并约定每个纸箱如何编号。收货人应当能凭箱体上的编号,在装箱单里查到这个箱子具体装了哪些产品、各有多少。

按“箱号 + SKU”逐行记录,尾箱和混装箱也要列明。工厂准备标签前,先确认收货仓的要求。

先问清收货仓的要求

向工厂发送标签稿之前,先向目的地仓库索取现行标签模板和必填信息。确认仓库标签或承运人标签由谁提供、贴在哪里,以及是否接受不同 SKU 混装。买方自编的箱号应与收货系统生成的标签区分开。

SKU 用来识别产品款式或变体;箱号用来识别本批货里的某一个箱子。GS1 同样区分贸易项目使用的 GTIN 与物流单元使用的 SSCC,详见 GS1 物流标签指南第 1.2 节。PO731-C03 这样的内部箱号不是 SSCC,也不能替代收货仓要求的条码。

把装箱单细化到每个箱子

记录采购订单号、唯一箱号、SKU、产品变体和实际件数,并按双方约定的文件格式填写纸箱尺寸、毛重、净重及单位。同一个箱子对应多行 SKU 时,要注明重量和尺寸属于整箱,不能每个 SKU 重复累计一次。

假设订单有 60 个蓝色收纳盒和 20 个灰色收纳盒,买方与仓库已同意接受混装箱:

  • PO731-C01:BLUE,24 件。
  • PO731-C02:BLUE,24 件。
  • PO731-C03:BLUE,12 件;GREY,20 件。

整批共 3 箱、80 件。C03 含两个 SKU,共 32 件。如果表格按“箱号 + SKU”逐行填写,C03 会占两行;不能把四行数据当作四个箱子。批准这个装箱方案前,还需确认拟装货物能安全放入箱内。

若仓库不接受混装,重新确认装箱方案和箱数。尾箱未装满时,填写实际件数,不要沿用标准装箱数量。先分别核对各 SKU 总数,再与本次获准发货的数量比较。暂不发出的货物另记在余货记录中。

同时确认实贴标签与对应记录

给供应商发送一份带文件名和日期的标签稿,以及对应版本的装箱单,并约定谁有权批准变更。要求提供标签打印后贴在代表性实装纸箱上的照片,拍到完整箱面,以便检查位置和可读性。

逐项对照文件中的订单号、箱号,混装箱和尾箱也要检查。若收货方要求条码,按其要求安排扫描验证。照片清楚,并不能证明条码可以在对方系统中正常使用。

产品和数量信息采用收货方认可的版式。原产地、搬运及其他必需标记,应针对具体产品和运输路线向相关责任方确认。这份箱货对应工作表并不涵盖全部运输或法规标记要求。

换箱后,记录也要跟着改

如果集货仓把 C03 拆成两个箱子,整批就变成 4 箱,产品总数仍可能是 80 件。停用原箱号,为两个新箱分别编号,并保留新旧箱号对应关系。同步更新箱内明细、实测重量和尺寸、装箱单,以及受影响的收货标签。

不要让两个在用箱子都标着 C03。清除或作废旧运输标签,同时避免遮挡必要标记。提货前通知仓库和货代,应使用哪份新文件替代旧文件。关于供应商与仓库之间的整体交接,可参阅多供应商订单集货指南。

让收货人员拿到可核对的文件

发货前,对照实际箱号、最终装箱单和出货批准记录。收货时先核对箱号与箱数,记录缺失、重复或无法辨认的标签;箱内货物尚未核实的箱子应单独存放。收到 3 箱,并不直接证明 80 件货物及其款式都正确到齐。

可以按实际情况调整下面这段供应商通知:

印制前,请发送逐箱装箱单及对应标签文件供确认。请列明每个箱号与实际 SKU 数量,包括混装箱和尾箱,并确认目的地仓库要求。批准后如重新装箱或调整数量,请在提货前发送更新后的记录及新旧箱号对照表。

如需协助协调采购订单,可向 Surmount 提供产品和装箱要求,并附上拟收货仓库信息及其提供的标签模板。